我從菏澤分公司2003年成立之初,就負責本單位的法務工作,10多年來獨自處理或參與處理各類民商事案件60余件。結合工作當中的實際情況,談談作為法務人員如何做好企業“法律風險”的防控。
一、作為法務人員首先要了解企業法務工作的范圍。
企業是依照法律設立,在法律、法規嚴格規范下運作的經營主體。我們廣電網絡公司在有線數字電視主營業務發展、工程建設、線路維護、設備采購、員工管理所有方面均受到法律的嚴格調整。法務人員要熟知《公司法》、《合同法》、《物權法》、《侵權責任法》、《勞動法》和《勞動合同法》,注重提升認知和防控各類“法律風險”的能力。企業法律事務繁雜,法務人員應積極主動參于公司經營,制定詳實可行的物料招標采購方案,對于合同條款要反復斟酌和修改,認真監督各類合同的履行,及時為領導決策提供準確的法律依據。
二、法務人員積極主動開展法務工作,勤勉敬業,嚴格遵守法務工作流程。
法務人員要注重培養自己處理法律事務的能力,積極主動開展工作。在實際工作中及時與領導和其他部門溝通,根據法律規定積極出謀劃策,當好企業領導經營決策的參謀和助手,為企業提供有針對性的“法律風險”防控策略。
法務人員應當按照崗位職則認真開展工作,做好業務合同的起草和審查、監督合同的履行、對外行文把關、知識產權保護、公司涉訟案件處理、訴訟文書領取與提交、訴訟卷宗整理與歸檔、與外聘律師聯絡和溝通等工作都要做好具體辦理。案件處理嚴格按照法律程序,向外聘律師準確反饋法律事實和詳實證據。
三、加強法務人員涉訴案件的處置能力 。
企業出現涉訟案件,企業法務人員應及時搜集案件證據,要善于從各類案件中總結經驗教訓,提高辦理案件的水平。企業法務人員要參與涉訴案件處理的全過程,掌握第一手資料,注重加強訴訟技能的培養,及時進行梳理總結,切實維護公司的正當權益。
法務人員應當做到堅持原則,為公司領導決策當好法務方面的參謀和助手,同時為相關部門和單位職工提供法律指引。法務人員要正確把握在企業管理格局中的定位,既不越權,更要大膽放手開展工作,完成好各種法律任務。
四、法務人員要培養覺察企業 “法律風險”的敏銳性。
“法律風險”存在于企業經營過程中的各個階段、各個層面。
企業法務人員要加強對各種法律、法規的學習,提高“法律風險”預見和控制能力,從而避免企業承擔法律責任的風險。
企業的“法律風險”主要包括:一是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案件。行政職能不僅對企業企業違反《公司法》、《產品質量法》,《稅法》等行為的實施行政處罰;二是貨物采購合同糾紛案件。公司運行之初,往往采購合同簽訂不規范,設備到貨后質量驗收不仔細,使用記錄不規范。在供貨方起訴催要貨款時,我們以質量不合格為由提起反訴,有些證據卻很難收集,導致反訴請求缺少有力的證據支撐,只能倉促補充證據,結果是既增加了訴訟成本,又往往使案件處于被動;三是人身損害糾紛案件。我們企業目前主營業務是有線電視網絡傳輸,桿線路是我們的主要傳輸方式,線路長,范圍廣,覆蓋到城市和鄉村,橫跨街道、公路、鄉村道路的情況很多,線路本身容易受到車輛、農機的毀損,同時會對第三方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壞。桿線路損毀砸壞房屋、大棚,導致行人掛到摔傷的情況屢見不鮮。四是是勞動合同糾紛案件、員工工傷認定及賠償糾紛案件。市、縣級公司在注重發展,強調盈利的同時,往往忽略了人力資源本身的保護和管理,不能足夠重視和理解《勞動法》、《勞動合同法》具體規定,沒有做到及時簽訂規范的勞動合同和按時全員續繳工傷保險費,從而導致出現發生工傷之后企業自身承擔工傷賠付的被動局面。
“法律風險”存在于企業的各個階段和各個領域,平時處于極其隱蔽的狀態,企業法務人員應積極提高對于各類“法律風險”的認知和防控水平。要充分認識到:一旦“法律風險”成為現實,企業必定要為此付出沉重代價。
法務人員要善于運用自身掌握積累的法律知識和實務技巧,結合企業的生產、經營模式、行業特點等具體情況,透徹分析和預防“法律風險”,在“法律風險”產生之前或在萌芽狀態,進行有效的識別和化解,制定出“法律風險”的最佳解決方案,最大程度降低“法律風險”,有力保障企業的穩健、快速發展。